◎收費標準 (嘉市衛醫字第1100007162號函核備 / 生效日期:111/01/01)
一、長期照護
收費項目 |
收費標準(月) |
內容說明 |
保證金 |
30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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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人房(5-6人) |
33,000元 |
本費用包括:
1.房間費、營養餐費、醫師診察費。
2.護理費:一般性照護。
3.庶務費:一般行政庶務。 |
3-4人 |
34,000元 |
雙人房 |
37,000元 |
單人房 |
39,000元 |
二、特殊護理費(基本照護費外,加收費用部份)
護理項目 |
長期費用標準(月) |
單日費用標準(日) |
留置鼻胃管(NG) |
1,500元 |
60元 |
留置導尿管(Foley) |
1,800元 |
70元 |
留置氣切管(Tracheostomy) |
2,400元 |
90元 |
褥瘡或傷口照護費 |
<10cm |
1,000元 |
50元 |
10-20cm |
2,000元 |
80元 |
>20cm |
3,000元 |
120元 |
協助自行進食訓練 |
1,200元 |
100元 |
人工肛門護理 |
3,600元 |
180元 |
氧氣費 |
使用氧氣量1-3L |
3,000元 |
100元 |
使用氧氣量4-5L |
6,000元 |
200元 |
使用氧氣量6-8L |
9,000元 |
300元 |
三、其他相關收費說明
(1)日常用品、營養品、紙尿褲、看護墊、醫療耗材、私用電話之裝機費及通話費、就醫或住院期間、交通費用、雇請看護人員之費用及其他因個人原因所生費用,按實際支出計價。
(2)特殊管灌飲食、特殊營養品、特殊材料及特殊護理材料費,按實際支出計算。
(3)因病就醫或其他正當理由於機構外生活,經辦妥機構鎖定之手續且連續外住二日以上者,按實際比例扣除膳食費170元/天。
(4)衣物自行提供,洗衣不另收費。
(5)其他特殊情況依各類技術標準收費。
護理項目 |
費用標準 |
①血糖檢測費 |
20元/次 |
②抽痰技術費(含抽痰管) |
10元/次 |
③靜脈注射費(不含衛耗材) |
100元/次 |
④蒸氣或噴霧吸入治療 |
20元/次 或 80元/日 |
單次導尿 |
100元/次 |
留置導尿 |
500元/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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